第十三章 招用人員
1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勞動合同有效并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
A.平等自愿
B.協商一致
C.誠實信用
D.合法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合法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得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合法是勞動合同有效并受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
2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約定的條款為()。
A.試用期
B.保守秘密
C.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D.在法定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勞動合同除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但不得在法定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3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個月。
A.1
B.3
C.6
D.8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4關于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B.勞動合同部分無效,整個勞動合同都會喪失效力
C.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D.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5以下不屬于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是()。
A.勞動保護
B.社會保險
C.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D.勞動報酬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①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②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③勞動合同期限。
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⑤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⑥勞動報酬。
⑦社會保險。
⑧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⑨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法》規定的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不再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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